港澳機動車輛進入內地目前只允許有粵港兩地車牌的自由進入,如果沒有兩地車牌或者港珠澳大橋車牌是不能通過關的,這一現狀現在正在改變。根據公安部最新發布的消息,從2019年9月20日起,港澳機動車輛經港珠澳大橋進入內地,可以申請臨時車牌,并頒發電子牌照,使用期延長為1年。同時,對于港澳臺居民申請大陸駕駛證即將取消體檢,以及延長臨時駕照使用時間,簡化臨時駕照辦理手續。對汽車租賃行業也給與了一定政策的支持,對于租賃汽車產生的違章處罰,追加到使用人身上!
9月10日公安部交管局發布信息,將試點臨時入境境機動車牌證電子化,對香港和澳門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通行、澳門機動車進入橫琴、臺灣地區機動車進入平潭的核發電子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不再發放紙質牌證
為方便境外人員入境駕車出行,吸引境外人員來華旅游旅居、創新創業,促進國內旅游消費、經貿發展,也服務國家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戰略,公安部在深入開展調研、廣泛聽取意見基礎上,研究提出了六條臨時入境車輛人員出行便利措施。
第一、對港澳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入境發放電子牌照。
香港和澳門機動車經港珠澳大橋通行、澳門機動車進入橫琴、臺灣地區機動車進入平潭的核發電子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不再發放紙質牌證。
第二、將放寬港澳臺居民換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年齡。
對持港澳臺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換領內地駕駛證的,申領年齡由50周歲延長至60周歲,便利港澳臺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在內地(大陸)駕車。
第三、簡化臨時駕駛許可申領手續。
對申請小型汽車、摩托車臨時駕駛許可的,持入出境身份證件、境外駕駛證及其中文翻譯文本即可直接申領,不需要再進行身體條件檢查、提交身體條件證明。
第四、簡化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辦理程序。
對在境外登記6年以內的7座以下(不含)非營運小微型載客汽車、摩托車,申請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免予到檢驗機構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第五、延長臨時駕駛許可使用期限。
對入境短期停留的,可以申領有效期為3個月的臨時駕駛許可;停居留時間超過3個月的,有效期可延長至1年。臨時駕駛許可有效期內可多次使用,方便在國內工作、生活、學習期間駕車出行。
第六、延伸臨時車輛更多服務,推動保險、車審、年檢一站式服務。
延伸臨時入境牌證窗口服務,推進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和臨時駕駛許可業務向縣級下放,推行在入境人員車輛較集中的機場、港口、車展及自由貿易試驗區等地設立了交管服務站,提供交強險投保、車輛查驗、憑證審查、學習教育、牌證核發一站式服務,方便入境車輛就近辦、一次辦。這項措施實施后每年將惠及上億人次的來華旅游、工作、留學等境外人員。
交管局放寬臨時車牌的申請條件,是為了進一步吸引境外人士來華就業,旅游,同時也對港澳居民來內地提供一個更加便捷的通道,相信以后港澳與內地的人員交流將會更加的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