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應
結合我市未來住房需求,編制深圳市住房發展規劃,合理確定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房、公租房供應規模,力爭到2022年新增建設籌集各類住房60萬套,其中租賃住房不少于30萬套。
加大新增建設力度,多渠道籌集租賃住房。提高新增建設用地中租賃住房用地供應比例;新增商品住房中,自持租賃住房供應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0%;新增人才住房、安居房、公租房中,租賃住房總體供應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產業園區中工業項目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新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建設租賃住房、公租房。
探索利用市場機制,通過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增加租賃住房供應;發揮規?;?、專業化住房租賃企業的引領和帶頭作用,鼓勵有資金實力、信用良好的相關企業或機構開展自持住房租賃經營;允許非房地產企業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在符合規劃、權屬不變的前提下,用于建設公租房;推進利用老舊小區和城中村改造用地、已批未建用地、征地返還用地等存量用地開發建設租賃住房。
規范住房租賃市場行為
建立住房租賃行業主體備案制度,明確住房租賃企業備案條件和流程,從事住房租賃業務的商事主體應當自本意見實施或領取營業執照起30日內申請辦理備案手續。
加強租賃企業、中介機構和個人交易信息及交易行為的監管,建立住房租賃誠信監管體系,將租賃企業、中介機構和個人的不良信用信息予以記錄,并按規定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及時向社會公示。實行租賃住房管理“黑名單”制度,被相關主管部門認定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租賃住房不得出租。
進駐城中村開展規?;脑斓?,租賃企業應當直接與集體經濟組織或其成員簽訂協議,應當給予原承租人3個月以上搬離期限,不得通過提高租金等方式誘導集體經濟組織或其成員提前解除租賃合同、驅趕承租人。改造后出租的,租賃企業應當優先滿足原承租人的租賃需求,并參照租金指導價格合理定價,嚴格執行政府制定的用水用電價格。
發揮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作用
通過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實現找房、看房、選房、簽約、備案及租金、押金、水電等費用支付,實現虛假房源認定,提供居住證辦理、積分入學、積分入戶、住房公積金提取、住房租賃補貼、稅收優惠、租賃咨詢等一站式公共服務。個人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租房補貼等住房優惠政策的,須已在政府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上完成信息采集、登記或備案。
加大住房租賃政策支持力度
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秩序整頓
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秩序整治,結合“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合同欺詐、霸王條款、哄抬租金、克扣押金、打隔斷群租、欺行霸市、暴力驅逐承租人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未按規定備案和公示相關信息、發布虛假房源和虛假廣告的租賃企業、中介機構和個人,依法依規嚴厲處罰并公開曝光,并將違法違規信息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嚴禁中介機構、住房租賃企業通過自辦金融或與其他機構合作,為租房違規加杠桿提供產品和服務;住房租賃消費貸款額度不高于租賃合同金額,貸款期限不長于租賃合同約定的租期,貸款資金只能劃入住房承租人賬戶,不得將住房租賃消費貸款相關內容嵌入住房租賃合同;嚴禁發放長期、大額個人住房租賃消費貸款;貸款機構須加強住房租賃消費貸款用途和風險監控,防范資金挪用、侵占、盲目加杠桿風險。
鼓勵承租人和社會各界運用“12345”熱線及其它方式投訴、舉報租賃企業、中介機構和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發揮市消費者委員會、住房租賃行業組織等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規范行業行為的積極作用;對有關機構和個人利用自媒體公眾號等網絡媒體捏造夸大事實、炒作租金上漲、散布虛假信息等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行為,依法依規嚴厲打擊。深圳住房新政出臺!以后房東不可隨意漲租、扣押金!
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應
結合我市未來住房需求,編制深圳市住房發展規劃,合理確定商品住房、人才住房、安居房、公租房供應規模,力爭到2022年新增建設籌集各類住房60萬套,其中租賃住房不少于30萬套。
加大新增建設力度,多渠道籌集租賃住房。提高新增建設用地中租賃住房用地供應比例;新增商品住房中,自持租賃住房供應比例原則上不低于30%;新增人才住房、安居房、公租房中,租賃住房總體供應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產業園區中工業項目配套建設行政辦公及生活服務設施的用地面積占項目總用地面積的比例上限由7%提高到15%,新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建設租賃住房、公租房。
探索利用市場機制,通過政府補貼、購買服務等方式,增加租賃住房供應;發揮規?;I化住房租賃企業的引領和帶頭作用,鼓勵有資金實力、信用良好的相關企業或機構開展自持住房租賃經營;允許非房地產企業依法取得使用權的土地,在符合規劃、權屬不變的前提下,用于建設公租房;推進利用老舊小區和城中村改造用地、已批未建用地、征地返還用地等存量用地開發建設租賃住房。
規范住房租賃市場行為
建立住房租賃行業主體備案制度,明確住房租賃企業備案條件和流程,從事住房租賃業務的商事主體應當自本意見實施或領取營業執照起30日內申請辦理備案手續。
加強租賃企業、中介機構和個人交易信息及交易行為的監管,建立住房租賃誠信監管體系,將租賃企業、中介機構和個人的不良信用信息予以記錄,并按規定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及時向社會公示。實行租賃住房管理“黑名單”制度,被相關主管部門認定不符合安全標準的租賃住房不得出租。
進駐城中村開展規模化改造的,租賃企業應當直接與集體經濟組織或其成員簽訂協議,應當給予原承租人3個月以上搬離期限,不得通過提高租金等方式誘導集體經濟組織或其成員提前解除租賃合同、驅趕承租人。改造后出租的,租賃企業應當優先滿足原承租人的租賃需求,并參照租金指導價格合理定價,嚴格執行政府制定的用水用電價格。
發揮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作用
通過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實現找房、看房、選房、簽約、備案及租金、押金、水電等費用支付,實現虛假房源認定,提供居住證辦理、積分入學、積分入戶、住房公積金提取、住房租賃補貼、稅收優惠、租賃咨詢等一站式公共服務。個人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租房補貼等住房優惠政策的,須已在政府住房租賃交易服務平臺上完成信息采集、登記或備案。
加大住房租賃政策支持力度
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秩序整頓
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秩序整治,結合“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嚴厲打擊合同欺詐、霸王條款、哄抬租金、克扣押金、打隔斷群租、欺行霸市、暴力驅逐承租人等違法違規行為;對未按規定備案和公示相關信息、發布虛假房源和虛假廣告的租賃企業、中介機構和個人,依法依規嚴厲處罰并公開曝光,并將違法違規信息納入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嚴禁中介機構、住房租賃企業通過自辦金融或與其他機構合作,為租房違規加杠桿提供產品和服務;住房租賃消費貸款額度不高于租賃合同金額,貸款期限不長于租賃合同約定的租期,貸款資金只能劃入住房承租人賬戶,不得將住房租賃消費貸款相關內容嵌入住房租賃合同;嚴禁發放長期、大額個人住房租賃消費貸款;貸款機構須加強住房租賃消費貸款用途和風險監控,防范資金挪用、侵占、盲目加杠桿風險。
鼓勵承租人和社會各界運用“12345”熱線及其它方式投訴、舉報租賃企業、中介機構和個人的違法違規行為;發揮市消費者委員會、住房租賃行業組織等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規范行業行為的積極作用;對有關機構和個人利用自媒體公眾號等網絡媒體捏造夸大事實、炒作租金上漲、散布虛假信息等造成社會不良影響的行為,依法依規嚴厲打擊。